《穿越之帝国复兴》
第1章 初来乍到(1)
天一醒了,从漫长的昏迷中渐渐苏醒。[.info更新快,网站页面清爽,广告少,无弹窗,最喜欢这种网站了,一定要好评]
虽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但是,当他慢慢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的第一个念头竟是:咦?我怎么没有死?
天一回想起昏迷之前的情形:自己去执行一项暗杀任务,成功地杀死了一个化名肖恩的外国间谍,然后在从山顶逃跑的时候,被紧追上来的保镖将绳索打断
按照逻辑,自己应该在山涧中摔得粉身碎骨才对,而不是现在躺在天一撑起身体,四下看了一眼一条近乎干涸的河床上。
难道自己失忆了?
当思维出现断裂,他很顺理成章地想到了一种非常罕见却又比较合理的解释。但是,这个解释也不能帮他解决所有的疑问,因为他发现,自己身上还穿着执行任务时所穿的那套黑色的紧身衣一套造价相当昂贵的特殊服装,杀手们常用的工作服。
天一的脑子一团迷糊,但是他随即意识到,自己现在这个样子是很不安全的,如果被人发现,随时可能会招致警察。自己虽然也是在为国家出力,但是身份却不能曝光。
得赶快找个地方换身衣服。天一顾不得许多,立刻站起身来,想要离开这里。然而,当他举目四望,想要分辨方向和位置的时候,忽然发现不远处的河床上趴着一个人。
而从那人的姿势中,天一能够分辨得出,他,已经死了。
天一一边小心戒备,一边弓身跑了过去,翻过尸体,检查伤口,然后得出了一个连自己都不敢相信的结论这人是饿死的。
这是一具被饥饿折磨得已经皮包骨头的尸体,身上破烂不堪的衣服根本无法遮蔽那一根根凸起的胸骨肋骨,干皱的皮肤下面,已经完全没有了肌肉的痕迹典型的长期营养不良的结果。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在天一的印象中,这是只有在“黑镜头”中才会出现的非洲难民的情形,怎么会出现在自己的国家?
不管到底是什么原因,既然出现了尸体,那么此地就更加不宜久留。天一带着满心的迷惑,迅速地站起身来,沿着河道向前奔跑。谁知,跑出了没多远,同样的情形便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最新章节全文阅读..info
同样的衣不蔽体,同样的骨瘦如柴,同样的死因。
这下,天一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了。他有些后怕地将手从那尸体上拿开,甚至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难不成,这些人是受到了某种生化武器的攻击?
在他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些影像:二战期间,倭国军队在这片国土上进行细菌武器试验,被试验者在临死前,往往也是这种样子。这些影像,早在天一少年时期便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时刻地提醒着他,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还有那么一群毫无人性的敌人。
但他随即又摇了摇头。不可能,他们绝没有这个胆子,除非,他们想再重温一下蘑菇云的滋味。
天一想不出合理的解释,只觉得眼前的一切太过诡异,刹那之间,他甚至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职业杀手,他的冷静与理智很快就否定了这样的念头。
不能再顺着河道走了,天一观望了一下四周的地形,便向岸上跑去,钻进了河边一片萧瑟的树林之中。这里会给他带来一些安全的感觉,让他有余裕来思考这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当心情渐渐平复,大脑也慢慢正常运转的时候,天一却突然意识到了一件更加可怕的事情:这里,竟然看不到一丝城市的影子,也看不到一座房屋,一条马路,哪怕是一个活人!
这是一个完全不同完全陌生的世界。天啊,该不会是世界末日吧?
没来由的,天一的心里感到一阵慌乱。
茫然无措地在树林中穿行了一段路程,天一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他此刻也顾不得隐匿踪行的要求了,便循着声音找了过去。而当看到了说话的那些人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喜悦感,心情反而更加沉重了。
十几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正围坐在一个火堆旁,火堆上面架着一口锈迹斑斑的破烂铁锅,锅里的水正在沸腾,其中一人拿着一根树枝在锅里搅拌,一股股蒸气伴着黑色的烟雾在人群之中缭绕游荡。
天一原本想上前打个招呼的,但不知为何,他远远地便站住了,既没有说话,也没有离开。
但是人群中已经有人发现他了,很快,所有的脑袋都朝他这里望了过来。天一感觉到,人群非常激动,因为每个人的眼睛中都跳动着欲望的火焰,他们仿佛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宝藏。
人群开始低声交头接耳的说话,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天一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但也能听出来这群人是在夸他:膘肥体壮,一身是肉。
天一觉得很郁闷,夸人哪有这样夸的,应该说:这身紧身衣完美的勾勒出自己身材匀称、肌肉结实的健康男人的完美线条。
然后,天一听到了他有生以来听到过的最为残忍的话:杀了他,咱们美美地吃上一顿!
话音刚落,人群便纷纷站起身来,拿起身旁的木棒锄头,向天一扑了过来。
天一起初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但当他看到那些人发绿的眼睛中,所放射出的野兽一般的炽热光芒时,他就确定了:这些人不是在开玩笑,而是来真格的!
而且,从他们不假思索的动作中也不难看出,他们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样的事情。天一的眼睛里,刹那间已变得冰冷彻骨,弥漫着死神的气息出现这样的眼神,就意味着他要杀人了。
他们不是一群人,根本就是一群野兽!
杀手守则中规定,不允许伤害平民,但是,没说不准杀死野兽。
这样一群瘦骨嶙峋的野兽,天一根本就没放在眼里,所以他完全没有逃跑的打算,而是迎面冲了上去,摸出别在小腿外侧的一把黑黝黝的匕首,完全无视在面前飞舞的棍棒,闪进兽群,开始收割生命。
他的职业,就是收割生命,但是像现在这样,他还是第一次。
没有丝毫的犹豫,出手也毫不留情,客观的说,以他的身手,对付面前的目标,简直是大材小用。而控制他出手速度的,就是心中郁积得快要爆炸的怒火。
不到十分钟,所有的野兽都倒下了,包括后来吓破了胆想要逃跑的,天一一个都没有放过。这也是杀手的积习,一旦出手,务必斩尽杀绝,不留活口,不留证据。
当他站在满地的尸体中间的时候,却又有些后悔了。联想起在河床上看到的尸体,天一意识到,这里一定是发生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人们食不果腹,衣食无着,才会被无奈地做出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
但很快的,他就又释然了:留下他们的性命,只会让更多的人成为他们丑陋兽性的牺牲品。杀了他们,也就没有任何道义上的负担了。
天一的心情突然变得无比烦躁,他一脚踢开那仍在沸腾的铁锅,心中那份不安的感觉却更加强烈了。他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这种感觉很压抑,很别扭,也很痛苦。
他回想着刚才所发生的一切,周边的环境,人们说话的语言,还有他们所穿的衣服不管是服装的式样还是所用的布料,天一都能够断定,那绝非是自己所处的时代应该出现的。
想到这里,一个极为荒诞的念头开始在他的脑海中翻腾。
天一被这个非常不可能却又是目前最合理的推论吓了一跳,脑袋里灵光一现,赶快取下了手腕上的特工手表,在上面按动起来。
卫星定位无效!
无线通讯失灵!
遥控作没反应!
定时炸弹呃,这个应该没问题,还是先不试了。
现在,这个手表可真的就是一块手表了,而且应该还有一些时差问题。
天一的心彻底凉了。一直以理性思考为要求的他,做出了一个非常不理性的判断:自己,看来真的是穿越了。
一个当代的最优秀的杀手,穿越到了一个还不知道什么朝代的古代,一个还不知道什么地方的荒野。而且,非常不幸的是,这个地方目前还明显处于饥荒之中。
而有幸伴随他一起来到这个时空的,只有一套杀手工作服,一把匕首,一支射完了毒镖的钢笔,和一块只能用作手表的手表。
既来之,则安之。以适应环境为最基本要求的天一,在确认了自己判断之后,所考虑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如何生存。
既然没有再找个悬崖赌一把二次穿越的勇气,那就安心地留下来吧,自己一个现代人到了古代还怕生存不下去?
从尸体中找出几件相对还算像样的衣服,天一换下了自己身上的紧身衣。毕竟,穿着这样的一套服装,不论走到哪里,恐怕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作为一名职业杀手,这可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不但会招来不尽的麻烦,甚至还会危及自己的生命。
天一上下打量了一番,心中暗想,自己这就算是变成古人了。
第2章 初来乍到(2)
将那件紧身衣打成包裹,把钢笔手表鞋袜统统都塞进去,然后将匕首别在腰间,天一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活动了一下四肢,仰起头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然后便迈开大步,向前走去。[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info]
所在的杀手组织,一定还在寻找自己吧,只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已经来到另外一个世界。而在曾经的那个世界里面,自己已经死了,而且是死无葬身之地。
杀手,嗯?自己还拥有杀手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吗?
“不对啊?好像我现在已经失业了?我好像已经不是杀手了吧?我现在可是在古代了,没有组织了,也不再有任务了,更不用担心被人追杀了。”天一正走着,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我现在是自由人了,没有出身,没有背景,也没有工作的自由人!”
想到这里,天一整个身心突然感觉无比轻松,一直紧绷的肌肉也松弛了下来,脚步也轻快了许多。
紧接着,天一就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生存?该如何生存?
这个地方,肯定是不行的。天一可不想过这种忍饥挨饿的日子,也不想再遭遇那种血腥残忍的场面,他要找一个好地方好好生活。
京城!对,去京城!
虽然不知道京城在哪儿,但是京城一定是最繁华最安定的地方,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天一突然想起,自己很早以前就考虑过退役之后的生活,那就是开一家公司,自己当老板。
因为,在他所要对付的目标中,有许多是以商业投资为身份掩饰的间谍,为了能够与他们接近,天一曾经阅读过大量经商类的书籍,甚至还进行过很多商业考察。因此,他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毕竟,地球人都知道,杀手不可能是一辈子的职业,就和体育明星一样,也是吃青春饭的当然,007除外。
那就这样吧,到京城去,凭借自己的现代智慧与商业头脑,在古代打造出一个商业帝国出来!
想到这里,天一的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目标确定了,然后就看如何实施了。
这第一个步骤:找个地方吃饭!
他饿了。按照手表上的日期,他已经整整一天没吃东西了。.info[]
天一漫无目标地在这片荒野上走着,整整走了一天,才发现了一条大概有三四米宽的道路,很显然,这是一条人工修建的道路,那么,这条路一定会通往某座城市,管它呢,哪怕是县城也行。
终于有了明确的方向,天一顺着这条道路一直向前走去。路上虽然再未见到尸体了,但是也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就在他的忍耐力快要到达极限的时候,他终于在落日的余晖中,看到了一排城墙。城墙高大结实,城门也气派雄壮。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城墙里面肯定有吃的东西。
天一身体再次充满了力量,他脚下生风,一溜小跑地来到城门跟前。抬头看那城门上的大字,不想那三个龙飞凤舞的古字自己竟一个也不认得杀手教程上也没有教啊。
天一苦笑了一下,举步进城。城门口七八个官差打扮的人正在仔细搜查每一个出城的人,见天一走来,只是抬眼瞄了一眼,便又忙自己的去了。
走在城中大街上,天一暗暗地观察着,聆听着,学习着。他必须尽快地融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中,不止是衣着打扮,更有言谈举止、语言口音等许多细节方面。走过一家服装店,天一不假思索地便走了进去,挑出一件合身的衣服和鞋子,趁人不备揣入怀中,便又若无其事地离开了。
在僻静处换上了新衣新鞋,天一受到挤压的胃部再一次地发出一阵沉闷的抗议声。饥饿的感觉,真的是一种很痛苦的折磨。
他想要好好地大吃一顿,但是,钱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偷钱?好像这个时代的钱包跟从前可大不一样,再说了,偷钱包这种事,自己也不专业啊!算了,干脆就去吃顿霸王餐吧。虽然天一还从没有过这种经历,但他还是非常勇于尝试新鲜事物的。
即便是灾荒之年,可是城市还是可以拿到国家的赈济的,而饭店,总会有人能找到办法开下去的。
天一沿着城中的大道走,转过几条街,终于发现了一座看起来比较气派的酒楼。他抬头看了看楼前挂着的旗幡,还好这次用的是楷书,只见上书三个大字:食为天。站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天一心道:“今天就先吃你了!”然后,轻撩衣摆,迈步走了进去。
大厅里各色人等都有。天一找到一张靠墙边的空桌,轻轻地放下包裹,然后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店小二拎着茶壶茶碗热情地跑了过来,先倒上一杯茶水,然后哈腰说道:“客官又来啦!今日想要用些什么?小店拿手的有”
天一挥挥手,打断了小二的话,酝酿一下语调,轻咳一声,朗声说道:“今日只想吃些本地口味,有什么好的只管上,越地道越好!”
算起来,天一从执行任务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开口说话,这一开口便是要吃,充分验证了旗幡上的那句话:民以食为天。天一在语言方面很有天赋,这一路听来,本地口音已学得七七八八,此时说来,自己也觉得挺满意。只是古音与当代口音差别较大,天一从这方面难以准确做出判断,只感觉大致是在陕晋一带。
小儿一听,便知遇上贵客了。脸上笑容更盛。顺势打量着天一的衣着佩饰,感觉又不太像,脸上可一点儿都没显露,依然笑容可掬地说:“客官,您算来对了地方,小店的菜正宗地道,那是远近有名的!小店还有一道招牌菜香辣一品鸡,地道的本地风味,只是价钱上有点儿,嗯,客官要不要品尝品尝?保证您吃了下回还想来!”
天一阅人无数,听这话岂能不知小二的意思,拍了拍桌上的包裹,对小二附耳说道:“我刚刚当了几件家传宝物,玉佛金镯什么的,得了纹银百两,只是店中人多眼杂,不便展露,待结账时换开零钱,自会打赏与你。”说完坐直身子,大声道:“好酒好菜只管上,要快!”
小二扫了一眼那个包裹,非皮非缎,竟看不出是何种布料,料想必定价值不菲,心想此人定是财不露白,所以才穿着如此寒酸。于是连连点头,答应道:“好嘞!客官您稍候,酒菜马上就好!”说完,转身离开,却又扭头瞟了一眼那包裹,眼睛中闪过一抹疑惑。
小二与柜台后的掌柜交代了饭菜,那掌柜说了几句什么,小二点头应是,走回后堂。过了片刻,一个小伙计从后面跑了出来,几步跨出店门,转眼间就不见了。
客人渐渐多了起来。天一此时放宽胸怀,敞开肚皮,正尽情地享用着面前的四菜一汤,还有一壶店中自酿的白酒。酒醇菜香,再加上天一从未有过的放松心境,这顿饭吃的是无比惬意,不一会儿,桌上已是杯盘狼藉。天一放慢了进食速度,暗暗地观察周围的食客,想要制造出一些混乱,让自己可以趁机离开。
天一装作不经意地转过头四周打量一圈,然后端起酒杯,喝下了最后一杯酒,缓缓站起身来。他的计划是,身后正走来一位食客,自己猛地转身撞上他,让他倒向旁边的一张桌子,并顺势推动他的手臂,让他打中桌旁那个女子,那桌的男子见酒菜撞翻,妻子被袭,定会与这人厮打,他们那个五六岁大的孩子必定吓得大哭,到时大堂一片混乱,自己便可翩然离开了。
完美的计划,简单而有效。
天一是个杀手。杀手的思维,只要不杀害无辜平民,至于是非善恶,在他的心中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他也没必要去考虑。
天一的刚刚抬起,突然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是的,就在自己身后,靠墙角的那张桌子,坐着一个身着男装的女子。天一扭头的时候,那女子也正抬头向他看过来。回想那个眼神,里面分明就是一种带有敌意的关注。即便是女扮男装,以天一的能耐,从她的眉眼、脸型、肩臂等部位,依然可以立马做出判断。
但是,她是谁?自己刚来这个世上不到一天的时间,难道就已经惹上了什么麻烦?
天一紧张地思考着,杀手的状态已经完全回归。这时,身后的那个食客走了过来,把手搭上天一的肩膀,然后在旁边坐了下来,盯住天一戒备且逐渐冰冷的眼睛,想从中发现自己熟悉的那种慌乱不安的躲闪。然而,天一的眼睛中除了冰冷,什么都没有。
那食客瞅了一眼桌上的那个奇怪的包裹,沉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从哪里来?”这种突然发问是他惯用的手法,而且屡试不爽,但这次,他却没有发现天一的眼神中有任何变化。
“你是什么人?找我有什么事?”天一也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他心底有些纳闷,这时代的人都是这么打招呼的吗?
那食客也不回答,只是从腰间掏出一样东西,“啪”的一声甩在桌面上。
天一对这东西太熟悉了,这就是手铐,古代的手铐。
“我便是这韩城县的捕头,外号刘一刀。有些事想跟你打听打听,怎么样,跟我走一趟吧,咱们去衙门里说话。”刘捕头说着,拿起手铐在天一面前晃了晃,“走吧,外乡人!”
第3章 路见不平(1)
天一真的有点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嘛?外乡人?外乡人怎么了?我是来旅游的不行啊?警察连这都要管?难不成到此一游还得先到警局办个申请备案批准手续不成?笑话!别说进城了,我穿越都不用办手续的!哼,这警察看来是想要讹钱的,对,一定是这样!
可问题是,天一他没钱啊,一分钱都没有,虽然他在前世的账户上有七位数的存款,可是这儿也没有取款机啊。[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info]即便有,取出来的钱也没人收啊!
想到这里,天一怒了,这那里是警察,分明就是黑社会嘛!
想要钱?没有!这个真没有!
“对不住了,刘捕头,我没做违法的事,就不去警局呃,衙门给你添麻烦了。”天一身子一歪,斜靠在桌面上,客客气气地说道。
“呵呵,犯没犯法你到衙门里跟知县大人说去!今天是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刘一刀恶狠狠地说道,心中越发坚信天一就是那个偷盗郑知县家财物的窃贼了。
原来,三天前,韩城县知县郑永民家中失窃,知县夫人的金银首饰被席卷一空。郑知县大怒,以五日为限,责令捕快务必捉到窃贼,追回赃物。捕快衙役们立刻封锁四门,凡出城者必严格搜查。各处酒楼客栈当铺也都接到通知,但有可疑人物必须马上报官。
一心要吃霸王餐的天一为了糊弄店小二,随口说自己卖了玉佛金镯,换得百两白银,偏那失窃清单中就列有这两样东西。那店小二迎来送往,察言观色,是何等八面玲珑之人,听天一刻意模仿本地口音,又发式奇特,包裹怪异,当下便起了疑心。待到告诉了掌柜,掌柜哪敢怠慢,便忙吩咐一个伙计前去报案。刘一刀三天严密盘查毫无线索,坐在衙门里正心急如焚,听到这个消息,忙叫过六个手下赶来抓人。
天一哪里知道事情原委,心中对这仗势欺人的刘一刀越发厌憎,虽然极不愿与这古代警察争执,但转念一想,这何尝不是一个趁乱溜走的机会。嗯,虽与原定计划略有出入,可也算殊途同归吧。
猛地一拍桌子,天一站起身怒声说道:“我就不跟你去,你又能怎么样!”
挑衅!赤裸裸的挑衅!目的却是为了敲山震虎。(..info$>>>棉、花‘糖’小‘說’)
果然,大堂中也忽地站起几个人,“呛锒”一声拔出腰刀,随即呈扇形围住天一。
一个食客被身旁突然站起的捕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端起饭碗也跟着站了起来,茫然四顾,却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待看到那捕快手中钢刀,只吓得大叫一声,甩掉饭碗,踢开板凳,撒腿就跑。那饭碗划出一道弧线,恰好倒扣在另一个捕快的头上,淋漓的汤汁顺头而下,战斗尚未开始,人已光荣挂彩!
刘一刀好久没有遇上这么胆大包天的罪犯了,抬头看了看天一,却是毫不惊慌,喝骂道:“你好大胆子,竟敢拒捕!你以为你能逃得了吗?聪明的话,乖乖地给我束手就擒,也可免受皮肉之苦!”
“说实话,我觉得如果束手就擒,那才是傻瓜呢!”天一猛地一把掀翻桌子,大叫一声道:“废话少说,来吧!”
刘一刀赶忙站起身来,向后退了两步,以躲开飞起的饭碗菜盘,“好小子,那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着,挥了挥手,喝道:“弟兄们,上!抓住这贼人,大人重重有赏!”
店中食客此时早已一哄而散,而且没一个结账的。掌柜缩身藏在柜台后心疼得咬牙切齿,却也无计可施。
这时大堂中的战斗已然打响,那掌柜只听得刀剑交鸣声,杯盘打碎声,桌椅破裂声,还有惨叫声,声声入耳;心里却在想食客逃单事,重置餐具事,维修家具事,包括装修事,事事揪心呀!
不到两分钟,战斗已经结束了。六名气势汹汹的捕快刚一冲上来,还未看清天一如何动手,便接二连三地摔了出去,然后便躺在地上此起彼伏地惨叫起来,却是再没有人能爬的起来。
天一没有用刀,只是卸了他们的胳膊扭了他们的脚而已。虽然想教训他们,可那毕竟也是警察啊。虽然单个的警察绝少有像成龙那样彪悍神勇的,但其聚合在一起,却如同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一旦成为它的目标,这辈子恐怕又不得消停了。
天一才刚刚穿越而来,刚刚体验到片刻的恬静,他可不想这么快就结束这样的生活。最起码,过个两天再说!要不然,一天也行啊!至少,天一觉得,让自己先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总可以吧。
刘一刀哪料到天一竟有如此身手,而且那擒拿格斗的手段也是他从未见过的,眼中便闪过一丝诧异。但是他刘一刀的名头也不是唬人的,那是用多少个罪犯的落网才换来的。
刘一刀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手下,缓缓抽出钢刀,挽了一个刀花,冷喝道:“大胆毛贼,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你吃我一刀!”
“且慢!”话音刚落,坐在角落里那个身着男装的女子却突然跃了出来,挡在刘一刀前面,淡淡地打量着天一。
这个男子浓眉大眼,丰神俊朗,面目清爽,分明一个读书人的相貌,偏又没有丝毫书卷之气。比自己高出多半头的身体,虽罩在一身宽大的粗布长褂之下,但也可以看出那身形匀称,健硕而不硬朗,浑身充满活力和力量。年龄分明已及弱冠,那满头黑发却只有半寸许长,虽未束髻,偏又显得别有一番英飒之气。只是那对正盯着自己的眼睛,冰冷深邃,仿佛一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却又充盈着一股拒人千里的冷峻之气。没来由的,女子心里忽的一阵慌乱,两腮飘过一抹红霞,低眼躲闪片刻,便又抬头继续与他对视。
天一也在观察这个女子:年龄十六七岁,头顶挽一发髻,以头巾包裹,身高1米65左右,体重60公斤上下。柳眉凤眼,翘鼻樱唇,瓜子脸型,脖颈修长,虽粉黛不施,却也别有一番洒脱气质。蜂腰,手臂细长,麦黄肤色。上身一件褐色短褂,下身一条紧身黑裤,隐隐勾勒出浑圆饱满的腿型,腿长超过90厘米。看来这个姑娘主要攻击部位,就是这对健美的长腿了。
“大小姐,你这是”刘一刀轻声问道。
“让我先来会会你!”话音未落,姑娘已欺身向前,一招“双龙抢珠”直插天一双眼,同时飞起一脚,踢向要害部位。
招式颇有几分功底,但在天一看来,速度太慢了,天一右手迅即伸出,抓住姑娘两根手指,先顺势往左边一带,化解了脚上攻势,再往右边一拉,将她扯得靠到自己怀里,把她右手反扭到两人之间,左臂随之箍住了她的脖子。姑娘右腿高抬猛踢,直冲藏在自己肩膀后面天一的脑袋,天一腾不开手,后退避让,姑娘右臂有了活动空间,从天一手掌中滑脱,立刻化成虎爪,钳向天一的喉咙。天一见她招招毙命,心想这女子出招怎如此狠辣,便也收起怜香惜玉之心,抬脚直踹姑娘的臀部。姑娘“腾腾腾”往前奔出几步,方才稳住身形。
转过身来,姑娘更是恼羞成怒,跨出两步,右脚一个侧旋向天一太阳穴踢去,天一左手伸出,挡住姑娘纤足的那一刹那,手腕迅即一翻,在她的脚踝上轻轻捏了一把。
“你下流!”
姑娘以为他存心猥琐,便恨声骂道,攻势却丝毫未停,右脚收回,身体一矮,左脚又踢出一记扫堂腿。几招交手下来,天一已经判断出这个姑娘的力量与速度与自己相差甚远,这次干脆不避不让,右腿往外一格,硬碰硬地撞了过去。
“咚!”的一声闷响,腿上反弹过来的巨大力道让姑娘一坐在了地上。
天一并不想伤害她,因为他从她的眼睛里并未发现有敌意,有的只是一种带有好奇的战意。但她的招式却招招致命,让天一很快就失去了耐心。
既然不想再玩下去,那就干脆直接放倒算了!
姑娘坐在地上,左腿疼痛难忍,想要靠右腿支撑站起,又发现右脚此时也酥麻无力。她这才知道,原来天一那一捏并非有意轻薄,只是按中了某处穴道,让自己失去活动能力罢了,心中的鄙夷之感顿时大减。而天一举手投足之间便让自己失去还手之力,姑娘心中虽怒,但那好奇与钦佩之意似乎更胜上几分。
刘一刀见那姑娘失利,却又无法去搀扶,便“呀”地大叫一声挥刀扑了上来。姑娘急忙伸手拦住:“住手!刘捕头,别打了,他不是我们要抓的人!”说着,扶起身旁一条板凳,双手撑着坐了上去。虽也有些疼痛,此时却顾不得了。
刘一刀收住脚步,疑惑道:“大小姐,你怎么知道他不是?”
姑娘调整了一下坐姿,瞥了一眼好整以暇的天一,对刘一刀缓声道:“我跟那贼人交过手,虽然最终不敌,但那贼人和他的武功套路完全不同,而且也不及他厉害。那贼人虽然蒙面,一双眼睛我却记得,眼神也没有他也跟他不一样。而且,那贼人的脸上应该还有一道伤疤”姑娘说着,下意识的又瞟了一眼天一那帅气光洁的面庞,心底竟生出一种别样情怀。看那神色,似乎已经忘记了他刚才把自己打得狼狈不堪的情形。
姑娘所说的“他”,当然指的是天一。
“哦,是这样,”刘一刀立刻明白了,他也是个爽快之人,便对天一拱手道:“这位壮士,我等抓贼心切,以致有此误会,若有得罪之处,还望海涵!”
第4章 路见不平(2)
天一从从他二人的谈话中,已经大致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见刘一刀坦承其事,心知自己是误会了刘一刀的本意。.info[]看来这还是一帮好警察,便忙拱手还礼:“我也误会,误会了。只是下手有些重了,这个,也得罪了,我”
“算了,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我们回去行救治便是,壮士可以先走了。”刘一刀只想着尽快破案,既知抓错了人,此时对天一已混不在意了。
“这个,我,我确实是从外地初到贵境,不知不知”天一虽学了大半天古人说话,但初学乍练,表达意思还多有障碍,思索了一阵,还是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不知”什么。
不过,既然这刘一刀并非意图讹诈,为人也爽朗坦荡,天一就更不愿让这些警察难受又难堪了。毕竟,不论什么时候,跟警察结下梁子总是不明智的选择。好虎不敌一群狼嘛!
于是,天一不再“不知”,转而低下身去,在地下躺着的那六个警察身上拿捏揉弄了一番,接臂正骨,片刻之间,几个刚才还哼哼唧唧的警察便又都生龙活虎起来。
这下,连刘一刀脸上都露出欣喜钦佩的笑容了。破案,全指望着这帮弟兄了,封捕头那边跟自己不对路,这个案子落在自己头上,限期已近,封捕头就等着自己挨板子看笑话呢,断不会伸手帮忙。要是这几个弟兄再养个十天半月的伤,自己的不知又要多受多少罪。
刘一刀感激道:“多谢壮士!我代弟兄们谢过了!不知,不知壮士刚才想问些什么,但讲无妨,我定当知无不言!”
天一其实就是想知道怎么回事,证实一下自己的猜测。按他的推想,应该是有一个窃贼偷了这个姑娘家的东西,而自己由于某些怪异的地方,被刘一刀误认为是那个窃贼了。他半古半今地支支吾吾了一阵,终于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明白了。
刘一刀对天一倒也有几分好感,便将事情原委大致讲了一遍,说到最后,一时情急,便连自己若是超过比限仍未破案,就得被知县打板子的事也说了。
天一这才知道,原来竟是有窃贼竟偷到了本城郑知县家里,而这个姑娘却是知县大人的女儿。还有就是,在这个时代,警察叫捕快,刑警队长则叫捕头。而引起刘一刀怀疑自己的原因,一则是自己略显生硬的口音,二则是自己对店小二所说的话,再有就是自己的发型还有那个怪异的包裹。.info[]
在这个时代,头发是不能剃的,男子年及二十便要束发,长发在头顶或脑后盘髻,并以发簪、头巾或发冠束之,故男子二十岁也称为“弱冠”。
天一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便露出一副恍然的样子。其实在他心中还有许多关于古代规矩习俗方面的未解之谜,只是此刻不便开口相询,只好以后慢慢再说了。
天一是个职业杀手,虽然所学甚多,但惟独对历史没有太大兴趣,除了大致的朝代兴替和一些比较著名的历史人物之外,其他的就一概不知了。一言以蔽之,就是没有为穿越做好必要的知识准备。
唉,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可话说回来,谁又能料到,像穿越这种概率比中五百万大奖还要低的幸运,竟能落在自己的头上呢?
既然知道事情与自己无关,天一生怕一会儿那掌柜的跑来找自己讨要饭钱,便勉慰了刘一刀两句,再跟几个捕快拱手致歉,就要转身离开。
郑大小姐却忽然开口道:“这位壮士,可否少留片刻,我,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
天一这才想起,自己的背后还坐着一位千金小姐。便赶忙面对着她,微一躬身,说道:“对不起,郑姑娘,忘了跟你道歉了!你那些地方不疼了吧?”
郑大小姐俏脸一红,瞪了他一眼,却转脸对刘一刀说道:“刘捕头,你先带他们回去吧,不用管我了。见到父亲时跟他说一声,就说我一会儿便回去。”
“知道了,大小姐。”刘一刀答应道,然后便带着捕快们离开了。
“壮士请坐。”郑大小姐待天一在对面坐下,又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才慢慢说道:“壮士身手不凡,武功高超,小女子极为钦佩。不知壮士尊姓大名,可否见告?小女子也好有个称呼。”
刘一刀刚才已透露她的身份,郑大小姐便也不再假扮男子说话。
“我叫天义,嗯,敝姓杨。”天一思维转动极快,顺口就为自己想了一个名字。他以前没有姓名,只有代号。当杀手之前的代号是“腊肠”,用之不雅。而天一这个代号,此刻也不再属于自己了,便取个谐音,聊作纪念吧。
孤儿院长大的天一从七八岁时被教官发掘,投入门下,学艺八年,感情异常深挚,此刻被问起,才突然意识到教官在内心深处早已如父亲一般,就毫不犹豫的跟了教官的姓。心底那尘封已久的感情闸门却也微微颤动了一下。
“原来是杨公子,幸会幸会。”郑大小姐微微一笑,“杨公子武功独辟蹊径,不知师从何处?也好让小女子长长见识。”
“我这可说不上什么武功,只不过是一些防身之术罢了,名曰截拳道。师父如今与我已两世相隔,不提也罢。”其实天一学过很多拳法,像擒拿术、少林拳、咏春拳、空手道、泰拳等等,博采众家,又无痕于招式,随便挑一个应付一下也就是了。只是,天一真的不想提教官,不想去回忆那个只知姓不知名的亦师亦父的人。
杀手也有感情,不过却像严冬的河流一般,任水流如何湍急,表面始终是厚厚的冰封。而且,这冰层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厚。
“截拳道,截拳道。”郑大小姐念了两遍这新鲜的名称,终于掩不住内心的好奇,说道:“杨公子,小妹孤陋寡闻,竟不知世上还有如此高明的手段。”顿了一下,又问道:“敢问杨公子仙乡何处?这种寸长头发可是贵地风俗?”
“呃,这个,”天一不知该怎么解释,“郑姑娘,你这是要查户口啊?是不是还要问年龄、身高、婚否、职业、收入什么的?”
郑大小姐确有此意,此时被点破,脸上便有些羞涩。但毕竟是官宦人家长大,耳熏目染,确比寻常女子更能放得开,爽然一笑道:“杨公子是在责怪小妹了,请恕小妹无礼。只是小妹从未见过这般发型,偏又显得很是帅气,故有此一问。”说完,俏脸已是红了。
天一并未意识到她如此夸赞意味着什么,又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便道:“个人隐私,无可奉告。时候不早了,咱们后会有期吧。”起身拿起自己的包裹,便要离开。
郑大小姐以为自己突兀的表白引起对方反感,心中有些慌乱,也忙站起身,解释道:“其实小妹并无他意,只是见杨公子身手了得,不知是否有意到衙门效力,我父亲定然会予以重用。”
“让我考虑考虑吧。”说完,天一再不犹豫,迈步离开。走出大门后,突然想起来什么,又转身走回到郑大小姐身边,低头轻声说道:“郑姑娘,呃,你回家之前,记得拍拍那个,那个,拍拍后面。”
郑大小姐的俏臀上还印有一枚鞋印呢,只是这两个字,天一也实在难以启口。
说完,天一又朝柜台方向瞟了一眼,便赶紧大步离开。
郑大小姐心中正有些失落,见他去而复返,顿时又紧张起来。听他说完,早已明白怎么回事,脸上的红晕更深了,心里正飘忽不定,见天一又要走,忽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股勇气,猛地站起身来,灿然一笑道:“杨,杨大哥,小妹名字叫做玉泉,后会”
“我知道啦!”天一的声音已在门外。
郑玉泉说完,身体已是软弱无力,一坐了下去,双手捧住发烫的脸颊,呆呆地出神。臀上的痛楚竟是丝毫未觉。
酒店掌柜此时不失时机地出现了,站在郑玉泉身边,赔笑问道:“郑大小姐,您看,小店为了协助抓贼,受了不少损失,原本不该有此一问,只是小店本小利薄,承受不起,不知”
“不知不知,你也跟我不知,我也还你不知!”郑玉泉被乱了心绪,好不着恼,便毫不客气地说道:“想问什么,明天到衙门找我爹去!”说完,站起身来,怒冲冲地推开掌柜,便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
“好吧,从现在起,我就叫做杨天义啦!”天一站在街心,仰望夜空,心中一阵莫名的怅然,偏又隐隐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杨天义漫无目的地四处溜达,踱进了一条小巷。此时天色已晚,路边几个客栈的灯光稍微照亮这条小巷,杨天义被那灯光吸引过来,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晚饭解决了,住哪儿呢?
身后,一个中年男子推着一辆板车慢慢走来,车上坐着一个女子,相貌不甚分明,身旁还放着几棵蔬菜,一看便知是夫妻二人卖菜晚归。
杨天义目光跟随着这夫妻二人,看他们含笑低语,恩爱温馨的样子,不知怎的心头一阵堵闷,竟是又想起了自己的教官,在这个宁静的小巷里,在那淡淡的柔和的光影下,看着这对平凡的夫妻,杨天义的脑海中突然涌上来了一个陌生的字眼:家!
是啊,家!
夜深了,人们都回家了,可是,我的家在哪里?我有家吗?
夫妻走远了,杨天义的目光依然追随,似乎这样看着就能给孤独的心找到一个家的感觉,哪怕只是片刻。
突然,从黑暗中跳出几个身影,围住了那对夫妻,几丝利刃反射的光线刺进他的眼睛,又彷佛深深地刺进心里。
“住手!”杨天义原本柔和的眼神中刹那间充满着冰一般的冷冽,他暴喝一声,冲了上去。
第5章 拔刀相助(1)
换一个时间,换一个场景,面对同样的事情,杨天义是绝对不会出手的。(..info无弹窗广告)他是个杀手,不是来维护正义的,他所要维护的,只是组织的利益,或者组织所要维护的国家的利益。站在敌对的立场上,他所做的事根本就是在挑战法律,挑战正义。
社会需要英雄,但英雄无法杜绝犯罪。哪怕是像蜘蛛侠、蝙蝠侠那样的超级英雄,不管个人的力量有多么强大,所能做的也不过是打击犯罪,却不可能消灭犯罪。因此,相对于英雄,社会更需要的是拥有至高权威的公正完善的法律,和一群严格捍卫法律的执法者。
遗憾的是,在一个国家里,总有那么一小群人,不停地演绎着各种版本的权力与金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丑陋故事。而且,这样的故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所以,杨天义从没想过要当英雄,既是出于对身份的忌讳,也是因为对法律的尊重。若是在以前,遇到这种情况,他会选择报警,然后悄然离开。
因此,当不假思索地喊出那一声之后,他就意识到不对劲了,“怎么回事啊,我怎么变了?改变习惯对于杀手而言,那可是极其危险的。不过,杀手,我现在好像已经不是了”
杨天义冲到了跟前。既已说了,那就做吧。
站定,凝神,观察,思考。
对方有六个人,但是杀手的直觉告诉他,在那巷道拐角的黑暗处还有一个人,此刻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
杀,还是不杀?这是一个问题。
刹那的冲动,可能会带来无尽的麻烦。
现在杨天义就觉得很头痛。
杀死他们,这对夫妻就变成目击证人,自己就得跑路,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逃亡,漫无目的,没有接应,杨天义本能的排斥这样的结果;不杀他们,自己完全不清楚这些拦路者的身份、动机、背景、实力等情况,留下他们的性命照样是后患无穷。
最好的方式是,义正词严,晓以利害,说服他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对,就这么办!杨天义对自己的口才还是颇有些自信的,只不知翻译成古语的话,会打几分的折扣?
那群拦路之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好像根本不在乎刚才所劫持的目标,忽啦一下挥刀围了上来,根本没给杨天义以德服人的机会,直接就动上手了。(..info棉、花‘糖’小‘说’)
他们是有功夫的,左劈,右带,虚晃,实砍,进退趋避,有板有眼。杨天义一身所学皆是制敌杀人之术,没有套路,只求结果。
结果,当然是无招胜有招,速度胜技巧,几番交手下来,杨天义已废掉了两个人,一个被击中后脑,另一个被掌劈颈部,都晕了过去。
速度与力量,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余四人这时也发现了杨天义装束和身手有些奇怪,而且似乎还有些功夫,一时就有些拿不定主意,却又不约而同地停了手。他们的目的只是要抢劫伤人,抢什么伤谁都无所谓,当然最好的还是无力还手之人。他们虽不怕官,可是怕疼。收的劳务费中可没有医疗费,而且他们也都没买保险。
“小子,看不出来你还有两下子,只是我们兄弟今天有正事要办,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就此罢手,如何?”为首一人说道。
正事要紧。打不赢就谈判。识时务者为俊杰。
“好啊,当然没问题,”杨天义欣然同意,“不过,他们跟我是亲戚,便请高抬贵手,让他们也一起走吧。”指着那对夫妻说道。
“亲戚,亲戚哪儿有见了面不打招呼的道理。”为首之人对这样幼稚的谎话嗤之以鼻,却也不点破,犹豫了一下,说道:“那好吧”
话音未落,只听“铮”的一声,一颗子弹从那拐角处激射过来,直奔杨天义的眉心。
杨天义反应奇快,后仰,侧头,完全是出于杀手躲避的本能。子弹几乎是擦着睫毛从眼前飞过。然后打在身后的墙上,发出一串金属撞击的声音。
当然不是子弹。那只是杨天义的第一反应,他已经听出来了,发出声音的不是枪支,而是一把弹弓,他在初级训练中曾经接触过的一种微杀伤力武器。但是,同样是可以致命的,假如距离足够近力量足够大的话。
他所站的位置距离拐角处不足十米,偷袭者力量很大,而且,用的是钢珠,一枚鹌鹑蛋大小的钢珠。对方分明要取他的性命。
这枚钢珠仿佛是一道命令,谈判立刻终止,几个人稍愣了一下,又扑了上来。与此同时,又有两枚钢珠分上下两路先后飞来,一枚打眼睛,一枚取小腹。
黑暗之中,钢珠破空之声被脚步声和喊叫声掩盖,杨天义扭头避开上面的那枚,却被下面的一枚钢珠击中腰部,身形一滞,一柄钢刀划破了胳膊,鲜血淋漓而出。
当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什么都不用顾忌了。杨天义一个拧身,手中已握了一把黝黑的匕首,出手直指要害,务求一招毙命。昏暗的巷道,黑色的匕首,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当四个人或按胸口,或捂脖子倒下的时候,都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回收了自己的生命。
好在那偷袭者再也没有发射钢珠,也不知是不便瞄准还是钢珠耗尽,又或者是已经走了。
杨天义飞身转过拐角去找那偷袭者时,那里已经没有人了。
偷袭者虽然看不清自己的相貌,但是一定能认出自己的声音,自己却对他一无所知。也许有一天,就会被一个自己认识的或是陌生的人在背后捅上一刀。
对于一名杀手来说,留下痕迹,真的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不过,那偷袭者留下了三枚钢珠,找回去研究一下,说不定还能发现蛛丝马迹。顺便,把那两个昏迷的也斩草除根。
但是,杨天义已经无法完成这个计划了,那被钢珠打中的地方传来阵阵痛入六腑的感觉,整个右侧的身体都有些麻痹了。他又有些庆幸,如此大的力度,要是打到骨头,自己非骨折了不可。
他现在只想躺下,要是能再擦上点红花油什么的就更好了。
推着车子的中年人一直在静静地看着。从最初的一些慌乱,然后是坦然赴义的慷慨,而当杨天义突然出现打抱不平时,他又有些迷惑了:从这群人的招式来看,情况似乎又不是自己想象的那样。最后,当看到杨天义因为受伤而痛下杀手时,他有些激动了:男子汉大丈夫,便当如此快意恩仇!
中年人并不急于确定杨天义挺身而出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官场上的尔虞我诈他见识的多了,轻易地信任别人,也许就是自掘坟墓。他能做的只有怀疑,怀疑,再怀疑。
他看出来杨天义这会儿想要干什么,已经杀了四个人,再多杀两个也不能减少中年人心中的疑惑,只是,看来杨天义确实受伤不轻,作为一个受惠之人,置之不理这种事却也做不出来。
中年人安慰了几句自己的妻子,扶着她下了车子,再走到半躺在地上的杨天义身边,低声说道:“多谢壮士搭救之恩,我夫妻二人感激之至。壮士若不嫌弃,可否到舍下一坐,容我夫妻敬上水酒一杯,略表谢意。”
既没有询问杨天义的名字,对他的伤势也是只字不提。
杨天义对中年人的冷静和谨慎感到有些诧异。若是寻常人之人,开口第一句肯定要问自己受伤严不严重,还能不能走动之类的话,假如那个偷袭者尚未走远,那么这些话就足以让他去而复返,然后便可以大功告成了。
想到这里,杨天义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恩人方才颇多劳累辛苦,便请上车稍事休息,让我夫妻二人推着您走。”中年人一边说着,一边扶着杨天义慢慢躺在车上,然后推着车子带着妻子扬长而去。
杨天义其实受伤并不算重,只是那颗钢珠偏巧打在腰眼上,此处是人体一处大穴,重者可致伤残,故而以他非比常人的体质,也不免出现身体的暂时麻痹。平躺在车上一路行来,那痛楚似乎已略有缓解。倒是臂上那处刀伤,虽流了一些血,却不过是皮外伤而已,并无大碍。
中年人始终在暗暗观察杨天义的表情,看他略无作伪之态,心中疑虑之心稍解。
中年人的家离得不算太远,不一会儿便到了。中年人将杨天义扶入厢房中躺下,然后便吩咐妻子去拿金疮药和药酒等物,却仍没有开口询问他的伤势,那如常的神色,好像只是在帮助一个寻常受伤之人。
第6章 拔刀相助(2)
杨天义对这中年人其实颇多疑惑,心中更断定他绝非是普通百姓,但又有一种挥之不去的亲切之感,再加上伤痛难言,所以只是静静的看着中年人为自己脱去上衣,擦拭伤口,上药包扎,然后再在腰伤处以药酒按摩,一股暖流从伤处逐渐蔓延开来,竟是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info眼神中那股化不开的冷意,仿佛也被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冲淡了许多,胡思乱想中,居然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中年人洗漱完毕,跟妻子低声说了几句,便走到卧室里和衣躺下。妻子细步走来,脸上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疑惑表情,缓缓脱去身上的衣物,只留下亵衣亵裤,让自己凸凹有致的性感身材展露无遗,然后吹熄床头蜡烛,从床尾爬上床去,小心翼翼地钻进另一个被窝,躺了一会儿,才低声问道:“老爷,你看今晚这事,是不是咱们又被他们发现了?”妻子说到这里的“他们”时,语气分明地不太自然,竟是带着一丝来源于恐惧的颤音。
中年人一直紧闭的双眼,这时才缓缓张开,却是盯着黑暗中的不远处那扇窗户,沉吟片刻,沉声说道:“今晚打劫之人绝非为了打劫而来,否则断不会找上咱们这样的贫苦之人。从咱们身上能捞到什么好处,连顿酒钱都不够的。他们一定另有目的,只是我还猜不明白。但可以肯定的是,咱们之所以遇上他们,只是因为咱们恰好路过而已。”
“不是为了打劫的打劫?”妻子充满疑惑地说道,但是既然丈夫也想不明白,她也就不再追问,想了一会儿,伸手指了指隔壁,“那他呢?他是不是,是不是他们的人?”
中年人陷入沉思,脑海中将今晚发生的事情一点一滴地回放了一遍,不遗漏任何一个细节,过了良久,才肯定地答道:“他也不是他们的人!他的功夫套路与他们完全不一样,甚或者说,与我所知的任何一派的功夫都不一样,没有任何多余的招式,尤其是杀人的时候,怎么说呢,太,太太干净了!太干净了!”中年人喃喃道。
“老爷的意思是”妻子的声音依然有些紧张。
“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他们的标记或是纹身,”中年人回想着替杨天义擦拭伤口时的情景,“只是有两个形状奇特的伤疤,却绝非刀箭之类的利器所伤,倒好像是火器也不对,火器没有这么大的威力”中年人说到这里,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又陷入了沉思之中。.info[]
过了一会,中年人说出了一句让在窗外偷听的杨天义震惊不已的话:“不管怎么说,他绝对不是东厂的人!”
“好了,不用多想了,一切都是巧合。没事儿的,你就放心睡吧!”中年人说完这句话,凝神倾听窗外的动静,确定偷听的人已经离去,这才翻身起床,轻轻地走到外间,带上房门,留下娇媚的妻子一人在里间孤枕而眠。
杨天义当然没有睡着。
这对夫妻沉着冷静的表现让他心中充满了疑惑,待中年人离开之后,立刻蹑行到他们的卧室窗外意图探听究竟。没想到先是惊叹于那位娇妻的********,继而惊讶于中年人细致周密的推理与自己不谋而合,最后却惊诧于“东厂”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词汇他实在克制不住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自己竟然来到了明朝!而且出手救下的这对夫妻竟然与东厂有什么纠葛貌似这要比杀死几个倒霉的劫匪更让人头疼。
东厂是什么人啊!放在自己的时代,那就是华夏的国安局,美国的cia,俄罗斯的fsb啊,怎么自己刚来一天就跟这样高级别的对手接上火了啊?这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背!
杀手的本能告诉他:不行,得赶快闪人,闪得越远越好!
不过,最好是先要点盘缠再闪,毕竟,霸王餐偶尔吃一次就行了,要是天天都这么搞,不定什么时候自己就成了通缉对象了。只是不知道,这对夫妻能拿出多少钱来感谢自己这位救命恩人。
想到这里,杨天义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对啊,这个中年人应该会功夫,而且还不弱!那他说不定就能够发现自己在窗外偷听。,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说的话就是有意让我听到。
为什么呢?是告诉我他并不怀疑我,还是善意地提醒我让我远离危险?
天哪!看不透彻想不明白的事情太多了,再加上杨天义对自己穿越的事实还没完全适应,千头万绪的繁杂让他由衷哀叹:“nnd,早知道来了也这么多麻烦,老子就不穿越了!”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年人对自己没有敌意,既然如此,一切烦恼都抛诸脑后,先美美地睡上一觉,倒倒时差再说。撂开满脑子浆糊,杨天义真的沉沉睡着了。
公鸡起鸣,杨天义便起床洗漱,检查伤势,中弹的地方已经不疼了,伤口也基本愈合。换上了早已放在案头的一套浆洗干净的二手明朝服饰,杨天义站在窗前不住的打量自己:嗯,衣服这样穿没错吧?唉,还是自动皮带好啊!
那夫妻二人早已在门外等候。
中年人见杨天义走出房门,趋前一步,深深一躬道:“未曾谢过恩公救命大德,请受愚夫妻一拜!”身后的妻子也曲身一福。
杨天义急忙上前去扶中年人的胳臂,却不想中年人身躯只微微一晃,竟未扶起。心中一动,手上便渐渐加力,待使出六七分力量,中年人仍是身形不变。杨天义瞄见中年人脚下已渐渐踏进土中,心中一凛,便知此人功夫非同小可:自己向上的力道居然被他掉转了方向,莫非竟是传说中的乾坤大挪移神功?难道此人竟是明教中人?他和张无忌是什么关系?金老爷子应该写个续集介绍一下哈
胡思乱想间,手上已经收力,谦逊道:“在下何敢称当‘恩公’二字,但凡有些正义之心,路遇不平,拔刀相助那是应该的,只要别弄巧成拙,帮上倒忙就好了。”
两人之间试力只是刹那之间,中年人见杨天义主动退让,便也很自然地顺势起身,仿佛还是被他扶起一般,心中对他的力道也是暗暗赞叹看来这个年轻人是有真功夫的。
“恩公说哪里话来”,中年人微微一抱拳,“在下姓张名海,这是拙荆洪氏,不敢请教恩公高姓大名?仙乡何处?”
“张大哥,出手只为抱不平,图报岂是大丈夫,昨晚偶遇,实属巧合,你我便以长幼相称如何?”杨天义一脸诚恳的说道。
张海抬起头,眼中精光一闪即逝,立时猜到这个年轻人看来偷听了昨夜一番说话,已经明白了自己的良苦用心,想用“偶遇”来撇清跟自己的关系,看来亦是忌惮于“东厂”这个煞星。
不等张海开口说话,杨天义接着道:“小弟杨天义,自幼孤儿,八岁起跟随师父学艺,闯荡江湖,四海为家,可是前不久,连师父也与我两世相隔了”说着,脸上已是满面凄然。
杨天义这番话属于典型的“真实的谎言”,与师父的两世相隔更是一句必然引起误解的大实话。
张海老于世故,虽对杨天义这番话半信半疑,但是以他的经历,从说话人的语气、表情、眼神中即可分辨出是真是假,经过仔细观察,感觉杨天义这番话不似作伪,心下便有七八分相信了。
“恩杨兄弟,尊师虽已仙去,但若在天有灵,看到你这番行侠仗义之举,想必也感欣慰。只是在这乱世之中,杨兄弟若是能投身朝廷,以你这般身手胆识,必能救万民于水火,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来!”张海盯着杨天义说道,脸上也满是诚挚。
什么?什么?朝廷?乱世?救万民于水火?天啊!老天不会这么不开眼吧?原本以为灾荒就已经够倒霉的了,怎么还生逢乱世?那去京城办公司的事还有没有指望了?美好的憧憬霎时间便像肥皂泡一般破灭了。看来,自己真是背到家了!
杨天义心底虽然滚油般翻腾,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
张海看上去四十岁上下,中等身材,身形微胖,方面阔耳,眼睛不大,但炯炯有神,嘴唇微厚,说话虽然有些沙哑,却是中气充沛,掷地有声,给人一种不怒而威的感觉。但杨天义可以肯定,如果动起手来,张海的敏捷丝毫不亚于他的力量。只是猜不透他到底是什么身份,竟会对自己交浅言深地说出报效朝廷这样的话来。
杨天义一边打量张海,一边沉吟道:“张大哥,小弟暂时还没有这种打算,一切顺其自然吧。”说罢也是一揖,“若是张大哥、洪夫人不介意,小弟便想就此告辞,咱们后会有期吧。”
洪夫人在一旁听两人的对话,对两人云遮雾罩的谈话听得是似懂非懂。正满心迷惑之际,突然听到杨天义竟然提出告辞,心中一急,也顾不得丈夫之前的交代,上前一步,便要出声挽留。
但她还未来及开口,忽听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便有人“咚咚咚”大力敲门,伴着一阵厉吼:“开门,开门,快开门!”
第7章 声东击西(1)
院中的三人都是一惊:怎么?难道杀人的事情这么快就被查到了?
杨天义和张海对视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神中的怀疑与镇定,默契地彼此点了下头,杨天义便转身回到了房中。(..info好看的小说
张海转过身,大声应道:“来啦,来啦!”脸上已换上一副笑意盈盈的表情。
打开门,只见一个捕快打扮的人手按佩刀,探头打量了院内一番,喝问道:“昨晚城中发生几起劫案,你们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张海连忙摇头道:“回禀官差老爷,小民不曾听到。”
那捕快看了看张海那张惶恐不安的表情,点点头道:“若是发现了什么可疑的人或是陌生人,必须马上禀报知县大人,隐瞒收留者以同犯论处,明白了吗?”
“是是是,小民明白了。”张海低头谦恭地说。
看着那捕快转身上马离开,张海关上大门,心中疑虑更深,却也想不明白,只好摇了摇头,向杨天义房中走去。
只听得房内洪夫人说道:“还未来得及感谢,怎么就着急要走呢?”
杨天义昨晚已经偷看到了洪夫人惹火的身材,此刻却是第一次与她直面相对。她的年龄应该是二十出头的样子,第一感觉,怎么说呢,媚,妩媚,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的妩媚,不论是浅笑嫣然,还是眉头微蹙,不论是眼波流转,还是朱唇轻启,都给人一种妩媚无处不在的感觉,再加上她那甜得发腻的声音,换做旁人,听她说上几句话,恐怕骨酥腿软就将不可避免了。
可是杨天义不会。早在杀手训练营的时候,他就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说白了,就是抵御女色的诱惑,各种各样的诱惑。杀手的职业生涯非常短暂,而情感因素就是提前结束他们职业生涯的最大威胁之一。因此对于杀手而言,要求他们在职期间必须摈弃任何感情,尤其是爱情,换句话说,即便有性,但绝无情。否则,他们就会为此而付出沉重的代价,甚至,自己的生命。
出于一种职业惯性,杨天义只是心中一荡,便歉然说道:“洪夫人,外面的情况你也看到了,如果我再留下来,会给你们添麻烦的。[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info]”
洪夫人还要继续劝说,张海已经推门进屋,用眼神制止了洪夫人:“杨老弟,再怎么急,也要吃过早饭再走嘛。”
吃饭?这倒是没必要拒绝,而且,杨天义确实也需要吃饭。
尤其是,这顿饭还是免费的。
吃过一顿心安理得的早饭,杨天义带着张海夫妇硬塞给他的五两碎银起身告辞。走到门口的时候,张海低声在他耳边说道:“不必担心,他们不是来找你的。后会有期!”
张海转身回屋,洪夫人站在他身后埋怨道:“张老爷,你为什么一句挽留的话都不肯说?”
“留下来,是对他好呢,还是害了他?”张海头也不回地说道。
洪夫人此刻冷静下来,已是想通了很多事情,却又忽然耳根发红:“他一定是听到了咱们昨晚说的话!那,你,你昨晚那般举动,便是知道他会来偷听?那他,那他”洪夫人一阵羞涩,心想,自己的身子岂不是也被他看了去?只是这话却又如何说得出口。
张海叹了口气,转身进屋,留下洪夫人站在那里呆呆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杨天义循着记忆来到了昨晚搏斗过的地方,仔细的查看着,却发现除了地面上几处不显眼的暗红,竟没有任何异常,过往的行人也都神色如常,完全没有发生过命案后那种鸡飞狗跳的场面。
看来刚才那捕快确实不是来找自己的。
杨天义正纳闷间,忽听不远处城门附近一阵喧闹,他信步走了过去,却发现人群中三匹高头大马,马上三人正在争论着什么。其中两人自己认识,正是昨晚交过手的郑小姐和刘一刀,另外一人身形瘦削,尖脸小眼,颌下一绺短须。
如果没有猜错,此人应该就是刘一刀所说的封捕头。
只见封捕头细长手指一捋胡须,沉声道:“刘捕头,郑大人只让我把守四门,你现在要把我的兄弟都带走,跑了贼人你负责?”
刘一刀显然已经失去耐心,一张胖脸上已沁出汗水:“封捕头,那伙贼人分明已经逃出城去,你现在跟我一起去追,还可将功折罪,要不然”
“刘捕头!你说话当心点!我这里可是死了弟兄,即便有亏职守,也轮不到你来教训!”封捕头气得满脸通红,怒声道:“我再说一遍,我只负责守门,缉盗之事,我也不稀罕跟你争那份功劳!”
郑大小姐虽是县令之女,却是无职无权,见两大捕头争得面红耳赤,竟也毫无办法,不知该如何劝解,更何况封捕头一贯骄纵,对郑大小姐也并不怎么买账。
她正焦急地四下张望,却发现杨天义正站在人群外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斗嘴,心中一动,翻身下马,拨开人群,便向杨天义走来。
杨天义对这个洒脱的女孩也有几分好感,主要还是感激她解决了昨晚的尴尬处境,否则在那种情形之下,自己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应付:打伤警察逃跑固然不成,可要跟着他们去了衙门,更是怎么也说不清了。且不说没有身份证明,就是包袱里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就足以让自己成为一部古代科幻小说的主角了。
当然,也不排除一种可能,那就是这里的人对穿越这种事早已司空见惯,见多不怪了。毕竟,在那么多前赴后继的穿越者的努力下,谁又能肯定现在的历史还是后世课本中学到的那样?
见郑大小姐走近,杨天义微笑着主动打招呼道:“郑姑娘,咱们又见面了。这是怎么回事?”
郑大小姐很意外地在这里又碰上杨天义,想也不想就向他走来,原本有好多话想问的,比如说:
“你昨晚在哪住的?”
“你娘子一定很漂亮吧?”
“啊,你还没有成亲吗?真的好巧呀,我也没有呢!”
走到跟前,郑大小姐的心里又开始忐忑不安起来,正不知该如何开口,看到杨天义冲她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脑子就有些迷糊了,也没听清楚他说的什么,张嘴便回答道:“是啊,我也很想”
好在反应够快,最后一个字变成了一个词:“知道,他们到底在吵些什么?”
杨天义再次露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盯着郑大小姐慌乱的眼睛,用充满磁性的嗓音说道:“其实,我是想帮你的,因为你帮过我一个大忙。”
这种微笑和嗓音也是经过训练的,在当初杨天义执行特殊任务的时候,就曾立下过汗马功劳。
杨天义说完,也不等她回答,便拉起郑大小姐的一只柔软的小手,远离人群,走进了一条安静的小巷,然后扶住她的双肩,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的双眼。
郑大小姐毫无心理准备,虽然心里对杨天义有些好感,但还远未到可以牵手的地步,此刻被拉进了无人的地方,慌乱中便有一丝恼怒,用力想要挣脱那只大手,却没有成功,正欲开口斥责,看到杨天义那柔情似水的眼神,男女礼防的闸门刚刚开启一条小缝,便又给“哐当”一下给死死地关上了。
“郑姑娘,现在你能告诉我了吗?相信我,我一定会帮你的。”杨天义柔声说道。
他现在最想知道的是,自己杀人的事情到底有没有被发现。
郑大小姐先后退一步,躲开了那两只放在肩膀上让自己浑身发烫的怪手,心中挣扎着,犹豫着,终于敌不过杨天义的眼神所散发出的巨大魔力,对他没来由的信任让她将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给了面前这个刚刚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的男人。
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和崇祯二年,陕西接连大旱,颗粒无收,加之皇亲、官僚、地主趁机大肆兼并土地,无数农民衣食无着,流离失所,以至于换儿以食。灾民无法生存,遂揭竿起义,一时之间一呼百应,最多时陕西境内农民起义军竟有一百多支。其中有点名气的有神一魁、王左挂、王嘉胤、红狼、点灯子、过天星等。
崇祯任命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杨鹤为三边总督,总理陕西剿匪事宜。杨鹤文官出身,对用兵之事完全外行,便主张“以抚代剿”,全面招抚起义农民,倒也迅速地平定了内乱局面。然而,对于招安来的农民,杨鹤却没有给予恰当的安置,只是遣回原籍罢了,事实上,他手上也确实无钱无粮,崇祯给他的几万两银子没几天就花光了。
第8章 声东击西(2)
到了崇祯三年,陕西又大旱,灾民于是又起义,杨鹤又招抚,据说还碰上不少去年的熟人。[..info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小说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没过几个月,钱又花光了,接受招安的起义军没了吃的花的,只好再反。反反复复折腾了两年多,朝廷的银子花了十几万,匪患却涛声依旧,甚至更胜往昔。三边总督杨鹤大人就有些坐不住了,深觉有辜圣恩,心中烦闷不已,却也无计可施。
后来,崇祯再次从内廷中拨出十万两白银,运至陕西以解燃眉之急,不曾想,十天前银子送到韩城的时候,却传来义军王左挂部正率军北上,目标直指韩城。押运军士见韩城兵微将寡,不想趟这汪浑水,住了两三天,便与郑知县办理了交接手续,然后扬长而去。
就在他们离去后的第三天夜里,县衙内粮仓起火,同时发现有人潜入知县夫人屋内行窃,一时间扑火的扑火,抓贼的抓贼,县衙内一片大乱。郑大小姐就住在后院,提剑而出,正遇那行窃之人,几番交手下来,终不是对手,被贼人逃脱。
第二天一大早,看守银库的捕快来报,说昨天夜里有贼人趁乱通过地道将十万两白银洗劫一空!郑知县乍听此事,如遭晴天霹雳,忙去亲自查看。面对空空如也的银库,郑知县真是欲哭无泪,一时间想死的心都有了。
幸亏刘一刀在一旁开解,并以五日为限,誓破此案。但是此事干系重大,稍有不慎,那便是抄家问斩之罪。为了不让上司和皇上知道,银库失窃的消息被严密封锁,对外只宣称是侦查内院失窃财物。
郑知县同时命令封捕头封锁四门,对出城者一律严加盘查。封捕头虽然觉得丢了些珠宝就封锁四门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但现官不如现管,衣食父母有命,他也只得依令而行。
好在案发时已是深夜,城门早已上锁,劫匪无法出城,因此银子就一定还在城内。
就在刘一刀接案后第四天夜里,也就是昨晚,城东接连发生四起拦路抢劫的案件其中还不包括杨天义遇上的那起,捕快们全体出动,奔赴案发地展开地毯式搜索。结果忙活了整整一晚,除了捉住几个流氓醉鬼,竟是一无所获。刘一刀一边命人继续巡逻,一边招呼其他的弟兄回去休息。[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_._.花_._.糖_._.小_._.說_._.網<<<$..info]
谁知,大伙还没挨着枕头,就有人赶来报告,说城西刚刚打开城门,就冲上来十几个蒙面匪徒,几个守门的捕快被打得措手不及,或死或伤,匪徒们则大摇大摆地驾着马车出城而去。
刘一刀大惊失色,顾不得一夜劳累,点齐人马便要去追赶。又担心弟兄们一夜未眠,真打起架来怕是要吃亏,便将封捕头手下的捕快也召集了一些,三十多人浩浩荡荡地便要出城。
恰好封捕头正在西城门下处理善后,看到这情形就不干了:你把我的人都带走了,知县大人安排的活谁来干?要是城内还有贼人怎么办?为了一个失窃案件,总不能把一城的捕快都拉上吧?
封捕头不知道官银失窃的事情,他的话倒也合情合理,刘一刀又苦于无法解释,两人一时之间僵持不下。
正在这时,又有乡民来报,说西门外三里处发现了四具尸体,看样子正是匪徒的打扮。刘一刀立刻推断这是匪徒分赃不均,起了内讧,自相残杀,出城的心情更加迫切。封捕头却说既已死了四个,匪徒实力削弱,更加不必带上自己的人,仍以城中不可无人为由,坚决不许刘一刀带自己的手下出城。
两人之间素有嫌隙,此时更是各持一词,互不相让,于是就吵作一团。
杨天义不住地就细节发问,郑大小姐也耐心作答,好在她口齿伶俐,不一会儿,杨天义对整个事件已经了然于胸。
杨天义凝神思考了一会儿,却并不发表意见,只是向郑大小姐索要韩城地图,郑大小姐虽然有些奇怪,只咕哝了一句“这会儿还看什么地图啊”,便从腰间皮囊中取出地图交给了杨天义。
杨天义低头仔细查看。这张明代地图虽然简略,但他依然从中得到了自己需要的信息,沉思片刻,方才道:“呵呵,好一个声东击西!”
“闹东门,闯西门,当然是声东击西了,你才想明白啊。”郑大小姐对杨天义如此费心巴力却只得到如此显而易见的结论很是不满,连带着,对他的智商也产生了某种程度的怀疑。
杨天义也不解释,只是嘿嘿一笑,“走吧,咱们抓贼去!”说着,又要去拉她的小手。
郑大小姐飞快地缩回了手,嗔道:“你这人,忒也轻薄,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吗?”
杨天义还真是不知道,或者说,真的不曾在意。经此提醒,倒也有些尴尬,自我解嘲道:“我这不是想和郑姑娘携手破案嘛!”
“哼,说得轻巧,先破了案再说吧。”郑大小姐说完,忽地发觉话中可能有歧义,登时红霞满面,白了杨天义一眼,却不再说话,转身大步向人群中走去,竟是忘了询问杨天义打算如何破案。
杨天义跟着她来到两位捕头跟前,先拱了拱手,然后对刘一刀说道:“刘捕头,可还认得我?”
刘一刀见杨天义跟着郑大小姐走来,虽然对他也有好感,但此刻正心急火燎,便随口支应道:“杨老弟别来无恙。我现下公事正忙”
“我正为此事而来,”杨天义打断了他的话,“刘捕头,你可能中了匪徒的声东击西之计。”
刘一刀以为他说的是昨晚东城劫案之事,心中十分不悦,脸上露出几分厌恶之色,张口便要发作。
杨天义紧接着补充道:“我指的是现在!”
刘一刀一听,又迷惑起来,看了看杨天义,又看看郑大小姐,郑大小姐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封捕头在一旁开口道:“呵呵,这位小兄弟果然洞悉千里,明察秋毫,刘捕头,你可要言听计从哦,免得又被贼人耍得团团转。”
刘一刀的火“噌”的一下又冒起来了,对着杨天义吼道:“你才来几天?知道些什么!不要在这里胡言乱语!”
杨天义看了封捕头一眼道:“封捕头,你紧守四门,即便不出一兵一卒,功劳恐怕也是不小啊。”
封捕头眼睛眯成一条缝,精光闪烁,喝道:“你什么意思”
“你夸我一句,我当然也要捧你一句,礼尚往来嘛。”杨天义不再看封捕头,“刘捕头,郑姑娘,请问刚才报案的乡民在哪里?我想问他几个问题。”
刘一刀见郑大小姐连使眼色,只好强压下怒气,冲旁边的一个捕快说了一句,不一会儿,那捕快便带着一人来到跟前。
这人面相倒也普通,穿的却是一件长褂,只是那对眼睛沉着中带着一种耐人寻味的味道,仿佛知道些什么,却又不屑于跟这些自以为是的人来说。
“你是什么人?”杨天义开口问道。
这人疑惑地看着杨天义,又用一种询问的眼神看了看刘一刀。
“他问什么,你如实回答便是。”刘一刀说道。
“哦。”这人恭敬地答道:“小人李正,是城西李家村的里正。”
“李正,里正”,杨天义呵呵一笑:“你把刚才发现尸体的事情再说一遍吧,尽量详细一点。”
李正于是把刚才汇报过的内容又说了一遍,既没多,也没少。
刘、郑二人都点了点头,意思是刚才就是这么说的。封捕头眯着眼睛,也不知道是在看谁。
“四人伤在何处?伤口是什么样的?”杨天义紧盯着李正问道。
“有一个被割破了喉咙,另外三个都伤在胸口,是被利器刺中,但都没有刺穿。”李正这时看杨天义的眼神开始有些郑重起来。
杨天义一听,便知道这正是昨晚被自己杀死的那几个人,心中的推测更加笃定,为了让刘一刀也能明白,就接着问道:“那尸体周围有没有打斗的痕迹?”
“没有。死人身上都是血,但地上并没有血迹。”李正从容答道,想了一想,瞥了刘一刀一眼,又加了一句:“应该不是第一杀人现场。”
刘一刀呵斥道:“问什么你说什么,破案还轮不到你!”
杨天义用肯定的眼光看着李正,接着问道:“附近有没有车辙?”
“车辙?什么车辙?”
“马车车辙,就是马车轮子印。”
“好像有吧,”李正闭目思索,“想起来了,有轮子印,是两辆。”
“有多深?”
“大概,大概也就这么深吧”李正伸出一根手指比划了一下。
“最后一个问题,从西门出去,除了到李家村,还有没有别的路?”
“没有,路两边都是田地,这条路直通村子。”
“好了,我问完了,你下去吧。”杨天义面带赞赏的微笑,目送李正转身离去。
“刘捕头,”杨天义瞟了一眼仍旧眯着眼睛一语不发的封捕头,说道:“现在你明白我说的声东击西是指什么了吧?”
杨天义心想,这个刘一刀打架是个好手,但论起破案来,似乎还真不怎么样,自己都问那么明白了,他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刘捕头正纳闷地看着低头沉思的郑大小姐,忽听杨天义又提起这茬,顿觉在封捕头面前失尽面子,心中怒火再也压抑不住了,“刷”地一声将腰刀半抽出刀鞘,同时暴喝一声:“小子,你再敢在这里胡扯八道,当心老子先砍了你!”
“吼什么吼!都给我闭嘴!”人群中传来一声威严的断喝。
第9章 不耻下问(1)
众人一听到这声音,便知道是韩城知县郑永民郑大人到了。(..info好看的小说棉花糖
刘、封二位捕头忙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刘一刀、封平叩见大人!”
郑大小姐却是奔上前去,娇怯怯地叫了一声:“爹,您怎么来了?”
“起来说话。”郑知县瞪了女儿一眼,道:“不是说了不许去吗?你怎么又跟来了?刘一刀,你是怎么办事的?”
刘一刀心里暗自委屈:“你的女儿你还不清楚吗?你都管不住,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嘴上只是喁喁不语。
“爹~~”郑大小姐用上了镇爹法宝撒娇!
“好了,你的事回头再说!”郑知县把视线转向了一直挺身站立的杨天义身上,仔细打量一番。
刚才郑知县在人群中听到了杨天义的问话,已经明白了他的用意,对他缜密的思维颇为欣赏,此刻见他长得也是一表堂堂,淡定自若地与自己对视,心中便有了几分喜欢。
“是个有勇有谋之人,可堪大用。”郑知县心想,“只是,这对眼睛,未免太冷了些。”
刘一刀起身后看到杨天义站在那里不动,怒火又起:“狂妄小子,见到大人为何不跪”
“刘一刀,”郑知县并不领情,反而对着刘一刀沉声问道:“今天是第几天了?”
“回大人,是最后一天。”刘一刀躬身回答,脑门上满是黑线。
“可有线索?”郑知县的声音沉下了些许,威严却是提高了几分。
“回大人,有线索了,我马上就去把人给您抓回来,只是,弟兄们昨日一宿没睡,我担心人少吃亏,所以想从封平那里借几个弟兄”刘一刀开始脑门冒汗。
“哦,是这样,”郑知县顿了一下,接着道:“当初说要定期破案的时候,封平也在吗?”
“回大人,没,没有。”刘一刀再不开窍这时也明白了,自己立了军令状,临阵再找人帮忙,这么做是很不地道滴。他脸上一红,垂首道:“大人,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说完,翻身上马,大叫一声:“一班的弟兄,上马,咱们走!”转眼间,二十多个捕快扬鞭策马直出西门而去。
郑大小姐看了看父亲,又看看杨天义,脚尖蹭了蹭地,还是站住了。
郑知县看了看垂手而立的封平,说道:“殉职的好生抚恤,受伤的尽快医治,其他人各司其职,你也去吧。”
封平点头应是,也带着人离开了。
杨天义这就有点儿鄙夷起面前这位身材矮小的知县大人了。三言两语打发走了两个捕头,自己连发言的机会都没有,看来这案子没法破了,银子恐怕也追不回来了。.info[]
不管了,你这不是自作自受吗?
郑知县这时才笑眯眯地对杨天义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在瞎指挥?”
“啊?”杨天义心中吃了一惊,心想这位知县大人说话也太直接了吧。脸上却依旧波澜不惊,“大人何出此言?”
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你叫”郑知县询问的眼神看了看女儿。
“爹,他叫杨天义,刚从外地来的。”郑大小姐赶忙介绍。
“杨天义,好名字。你可是有什么话要跟本官说吗?但说无妨!”
杨天义把心一横,也不怕得罪这位郑知县了,大不了拍拍走人就是。
“大人,那匪徒肯定不是从西门出城的,刘捕头中计了。”
“哦,说说看。”郑知县脸上依旧笑容不变。
“这伙匪徒善用声东击西这一招,从偷官银到”
“你都知道了?”郑知县突然厉声喝问,如剑般的目光扫过杨天义,落在了自己女儿脸上,“玉泉,是你告诉他的?”
“我,我”郑大小姐一脸慌乱之色,想到父亲严厉的家规,心中竟有些害怕,连镇父法宝也不敢用了。
杨天义正要解释,郑知县却摆摆手道:“你接着说吧。”
“嗯,昨晚东城作案,今早西城闯关,也是同一个套路,但是这两处都不是真正的目标,至少可以肯定西门是个假象!”
“你有什么依据?”郑知县又恢复了好整以暇的表情。
“两辆马车,四具尸体,还有车辙。”杨天义这时已收起对这位郑知县轻视之心,他能够感觉到郑知县对此事已是胸有成竹了。
“哦”郑知县对杨天义越来越有兴趣了,略一思考,道:“那你说,他们现在在哪?”。
“他们已经从南门出城了。”杨天义斩钉截铁道。
“你”郑知县还想再问,却觉得此时似乎不是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毕竟,先把银子追回来才是最重要的,于是口风一转道:“你的话本官还不能完全肯定,这样吧,本官任命你为临时缉盗捕头,你就从南门去把那些官银追回来。告诉你,这可都是用于赈灾的救命钱。本官”郑知县其实手上还有一支秘密武装,原本就想交给杨天义带去,话到嘴边又改口道:“现在没有多余的人手给你,你要自己想办法。”
郑知县想再考验一下杨天义的应变能力。
杨天义看了一下四周远远围观的人群,心中已有计较。身子一探在郑知县耳边说道:“大人,你的捕快中有内奸,地道出口是个重要线索,今天的天气挺不错的,郑姑娘是你的女儿吧?”
郑知县听他东扯葫芦西扯瓢的胡言乱语,不是他是何用意,听到最后一句提问的时候,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杨天义要的就是这个,随即退开一步躬身施礼,大声道:“多谢大人成全!”
郑知县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利用了!
这臭小子!敢耍我?
杨天义跳上一个石墩,开始他招兵买马的鼓动宣传:“乡亲们!有一伙贼人抢了咱们知县大人千辛万苦从朝廷要来的赈灾粮!那是咱们的救命粮啊!那些贼人是想让咱们活活饿死啊!咱们答不答应?”
“不答应”人群中有不少人杂七杂八地应声道。
“当然不能答应!咱们一定要把粮食抢回来!对不对?”
“对!”“抢回来,抢回来!”更多的人开始应和。
“郑大人已经派出三路人马分头去追了,可是还有南边一路,郑大人却实在腾不出人手了,现在,郑大人任命我杨天义为缉盗捕头,从大伙中选取年轻力壮武功高强的仁人志士,组织一支义勇军,从南门追击。不管能不能遇上贼人,凡参与者都可获得郑大人亲手颁发的‘五好市民’荣誉勋章一枚,还可免去全年的苛赋税,大家都亲眼看到了,郑大人刚才已经点头答应了!只有二十个名额,二十个!现场报名,报满即止!要报名的抓紧时间啊!”
人群中当即有人响应:“我,我,我要报名!”
“我也报名!我叫狗剩!狗剩!”
“哎呦,别踩我脚啊,讨厌~~”
“喂,大婶,你起什么哄啊,就你那小脚,也想去抓贼?”
杨天义不知道在这时代什么奖励最吸引人,就随口说了两个,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质的,总能蒙上一个吧。心中却是想着幸亏没有说出“苛捐杂税”,要不然,那可就不好收场了。
可是,这年月,说苛捐杂税多如牛毛,那可真是一点儿都不冤枉。
没想到的是,群众的热情如此高涨,自己话音刚落,就已经被团团围住,还有人开始扯自己的衣服,还有,嗯,好像还有裤腰带。
杨天义赶忙用一只手护住要害,另一只手指向郑知县,“各位,请到知县大人的书记官那里报名!快啊!快啊!”
人群马上如潮水般调转了方向。
郑知县赶紧吩咐身边的县丞安排一名书记官,自己则踱步到杨天义跟前:“好小子,你竟敢假传本县钧令,胆子不小哇!”
“大人,您给我一个光杆司令的空衔,已经摆我一道在先了,我为了完成任务,也只好先斩后奏了。”杨天义丝毫不觉有何不妥,坦然答道。
“您看,大家报名这么踊跃,足见您的威望实在是非同一般啊!呆会儿,您可要帮我把气打足啊!拜托了!”
再送上一顶高帽子,看你还有什么话说。
郑知县虽然不知道“司令”是什么意思,但也能大概猜得出来。
他原本想等着杨天义向自己开口要兵,在他的再三恳求之下,自己才勉为其难地派兵给他,免得他全揽大功。没想到,他却竟然出此奇招,自己现在想要改口也来不及了。
还想再冲他发两句牢骚,却见杨天义已钻到书记官跟前,执行面试筛选工作去了。郑知县摇头叹了口气,却又慢慢的露出了笑脸。
二十个人很快就爆满了。其中有一对叫做马福马贵的兄弟,二十岁上下,一身猎人打扮,肌肉结实,膀大腰圆,杨天义很是满意。出乎意料的是,那个看上去文文弱弱的里正李正,也报了名。
郑知县这时也找人牵来了几匹快马,交到杨天义手中,“只有这六匹马了,兵器管够,完不成任务,你提头来见!”
“保证完成任务!”杨天义“咔”的一个立正姿势,就差没有敬礼了。
郑知县此时也站上石墩,对着面前正在挑选兵器的义勇军们大声喊道:“各位义士!此次任务重大,全仰仗各位了!本县下令,但凡贼人拒捕,格杀勿论!各位凯旋之时,本县自会论功行赏!”
“爹,我也要去!”郑大小姐悄悄拉了拉父亲的衣角,语气十分坚决,眼角却飞向了杨天义。
“你”郑知县看到平时一贯爽利泼辣的女儿此时竟有些神态扭捏,早已心知肚明,犹豫了一下,“你去吧,把东西抢到手就回来,不许恋战!还有”瞟了一眼杨天义,“要听杨捕头的指挥!”
“知道啦,谢谢爹!”开心的眼睛笑成了一轮弯月,明艳照人。
杨天义此时俯身在郑知县耳边低声道:“多谢大人了!”
郑知县斜了杨天义一眼,嘴唇动了动,却是什么也没说,一拂袍袖,跳下石墩,背手离去。
马氏兄弟选的兵器都是大刀,李正则拿了一柄长剑,其他的人还有弄枪使棒的。杨天义见大家都选好了兵器,自己先飞身上马,又指定马氏兄弟和另外三人骑马,其他人跑步尾随,然后提起缰绳,胯下马“唏溜溜”人立而起。杨天义左手挽缰,右手长剑猛地一挥,大喝一声:“兄弟们,杀啊!”
“杀”周围响起一阵震耳欲聋的呐喊声。
“太帅了!想不到他马也骑得这么好!”郑大小姐有种目眩的感觉,待到反应过来,也跟着恶狠狠地喊道:“杀”
一队士气高昂,战斗欲极强战斗力另当别论的杂牌义勇军就这样光荣地出发了!
第10章 不耻下问(2)
一行人来到城南门口,守卫的捕快早已得到通知,开门放行。(..info好看的小说棉花糖杨天义却停下马,问道:“今天是哪几位兄弟当值?”
其中一人走上前来,指着其他几人说道:“今天是他们四个当值,不过虎子和花蛇刚才被刘捕头叫去了,我是封捕头临时加派的,老李和墩子一直在这儿守着。”
杨天义笑嘻嘻的看着老李和墩子,问道:“刚才有几辆马车出城啊?六辆还是七辆?”语气突然异常严厉。
“六啊,什么,没,没有啊”墩子被问得猝不及防,吞吞吐吐说不成句子。老李的眼睛也满是惊恐之色。
“把他俩给我绑起来!交给郑大人!”义勇军中立刻走出几人,拿出捆柴的绳子,将老李和墩子五花大绑起来。其实与其说绑,不如说捆更合适,方法是从头到脚一圈圈地缠绕。
“咳咳,那个谁,腿就不用绑了,”杨天义纠正了一下捆绑的技巧,然后吩咐道:“直接交给郑大人,分别看押,不要让别人跟他们接触。”
在其他三个捕快还在瞠目结舌之时,杨天义已经带着人马冲出了城门。
马氏兄弟骑马当先开路,按照杨天义的吩咐搜寻深约两指的车辙痕迹,对于长年追踪野兽足迹的猎人来说,这实在是小菜一碟。
郑大小姐和杨天义并辔而行,几次想要开口问话,却欲言又止。
“有什么问题就只管问,放心,我不会笑话你的。”杨天义说道,“可别把自己给憋坏了。”
郑大小姐一声表示不满,便开口说道:“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不耻下问了啊。”郑大小姐顿了一下,续道:“你说的几个证据,什么马车啊,尸体啊,车辙啊,是什么意思?”
“呵呵,看来,你的问题还真不少,咱们一个个来解决,”杨天义轻轻一笑说道,“我来问你,十万两白银有多重?”
“一斤是十六两,十斤是一百六十两,十万两是”这个问题需要小学基础的数学知识,最好还要有阿拉伯数字的配合,可惜,这两样郑大小姐都没有,所以只好绞尽脑汁犯迷糊。[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info]
“六千二百五十斤!”杨天义非常理解这种数学题目对于古代人的难度,便直接说出了答案,接着问道:“你说说,一辆马车最多能装多少货?”
“这个”郑大小姐从来不曾在意过这个问题,这也不是她日常生活需要考虑的事情。
“大概也就是一千斤左右,”杨天义见自己出的题目太难,也就不再耽误时间了,“也就是说,要运走这六千多斤的银子,他们至少需要六辆马车才行。现在你明白了吗?”
郑大小姐并不笨,相反其实很聪明,只是这些东西她从没接触过,所以才想不到。此刻一点就通,虽然佩服杨天义好像什么都懂,嘴上却狡辩道:“那要是人家用的是八匹马,或者,十二匹马拉的车呢?”
“呵呵,车子越重,地上留下的车辙就越深,一千斤的货物,在这种路面上至少要留下四到五厘米深,也就是两指,不不,不是你的指头,是我的,呶,这么深的车轮印子。”杨天义耐心解释道。“问题是,六千多斤的货物,即便是马拉得动,车子也承受不起啊。”
“哦,是这样。那尸体呢?”郑大小姐继续不耻下问。
杨天义却不愿在这个问题上多做解释,总不能告诉她那几个人是死在自己手下吧。只好含糊地回答:“你没听李正都说了吗,那不是第一杀人现场,回头找仵作去检查一下就清楚了。那些尸体就是故意来迷惑人的。”
“可恶,那刘捕头不是要白跑一趟了吗?”郑大小姐愤愤不平地说道。
“我说过不让他去的,可他不听我的,还要砍我!”杨天义一脸的委屈。
“刘捕头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很善良,还很孝顺,就是为人鲁莽了些。杨大哥,你别往心里去啊。”郑大小姐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说话的语气已经变得那么轻柔,对她来说这可是非常罕见的事情。
“怎么会呢?我明白,他是气头上的话”杨天义适时地表现出自己大度的一面。
“哎,对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杨大哥,你怎么那么肯定匪徒是从南门出来的?”郑大小姐疑问确实不少。而且,这个问题才是最让人猜不透的。
“首先,他们费了这么大周章,肯定是要趁机出城的,然后,就是从哪个门出的问题了。”杨天义看着郑大小姐充满求知欲的表情,淡淡一笑道:“咱们可以用排除法:东门,由于昨晚的事情,有捕快加强了巡逻,大队马车不可能不引起注意,pass;西门,城外两侧都是农田,出城四五里就是村庄,既不易行走,也不易隐藏行踪,pass;北门,出城虽是一马平川的官道,但城外两里地就有驿站,人多眼杂,随时都有可能被发现,也pass。只有南门,城外七里处就是连绵山脉,人迹稀少,岔路众多,只要能赶在追兵到来之前走进大山,别说咱们来二十人,就是二百人也只有干瞪眼的份!”
虽然不知道“拔丝”是什么意思,但象郑大小姐这样聪明的人,猜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了,所以也不用再开口相询。
其实,善于不懂装懂的人,未必不是聪明的人。
郑大小姐吃惊地望着杨天义,她真的有种五体投地的感觉了,“这些,你都是怎么知道的?对了,地图,你看了一会儿地图,就能想到这么多,你,你,你,”郑大小姐不知该怎么形容此刻的感觉了,“这都是你师父教给你的吗?他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不好意思直接夸赞杨天义,她非常聪明地来了个迂回战术。
谁知杨天义听到“师父”两个字时,胸口忽然有种刺痛的感觉,好像勾起了一些难忘的回忆,眼神也黯淡了许多。
刚刚穿越来到这个世界的他,面对的最大的一个问题正是这种挥之不去的失落感。他以前从未想过,现在却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师父,还有那些曾经一起出生入死的队友,都已经成为另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永远无法再见。
孤独,最大的孤独是心灵的孤独,无依无靠,无可诉说。
杀手,只不过是善于隐藏和克制感情,却并不代表没有感情。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杨天义的感情之门却是最为脆弱的。
脆弱到不堪一击。
郑大小姐没想到自己会弄巧成拙,看到杨天义突然落寞的表情,立刻明白自己说错了话,赶忙道歉:“对不起,杨大哥,是我不好,我不该提起你师父的,其实,我是想说,你这么有情有义,师父他老人家一定是个好人,天义,你,你也是个好人。”
郑大小姐当然知道只喊名不道姓意味着什么,芳心暗许的这一刻,来得如此突然,却又如此自然。
毕竟,在明朝这样一个交通通讯极不便利的时代里,很多缘分都如白驹过隙般擦肩而过,抓住了,那就是一见钟情,佳缘天成;错过了,也许就伤心终老,抱憾残生。矜持,或是犹豫,往往是纯美爱情的最大杀手。
相比之下,爽利果敢的女孩,往往更容易得到幸福的爱情。
可是,杨天义却没有这样的觉悟。他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时代,很多的暗示也是他一时之间所无法理解的。而且他的潜意识里还无法摆脱职业的烙印,对感情的释放还有一种习惯性的抵触。
但是有一样他是清楚的,那就是,这个女孩,这个洒脱的女孩,她很关心自己,在乎自己,所以才会向自己道歉,还安慰自己。
落寞的寂寥,好像减轻了一些;杀手的心防,似乎也松懈了一些。
“没关系”
杨天义还没说完,忽然听到前面的马氏兄弟高喊了一声:“你们快看,那是什么!”
第11章 一夫当关(1)
走在最前面的马贵远远地望见了停在山脚下的一排马车,立刻大声地叫喊起来,不等杨天义开口,“啊”的大叫一声,拍马便冲了上去。[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info]哥哥马福也挥舞着大刀紧随其后。
“郑姑娘,你回去传令,让后面的人加快速度!”杨天义见到马车,便知道这趟果然不虚此行,他立刻进入战斗状态,向郑大小姐发号施令。
“叫我玉泉就行!”郑大小姐冷哼了一声,根本不听杨天义的招呼,两脚一夹马腹,反而加速向前冲去。心里那个郁闷啊,“这个呆子怎么这么不上道呐?他不是说礼尚往来吗?我都叫他名字了,他怎么还不改口呢?让人家好没面子。”
杨天义愣了一下,却也不及多想多想也想不明白只好吩咐后面一人回去传令,然后和剩余两人也快马加鞭冲了上去。
六辆马车一字排开,看样子走着这么远的路,马匹都累得够呛,需要在进山之前稍事休息,顺便,可能还要等一下人。
对方只有六个人,但这六个人应该都是高手,只是迫于形势需要,今天也兼职当了一把车夫。
“铛铛铛”传来几声脆响,却是马氏兄弟用大刀拨开了几颗射来的钢珠,他们随即便发现了用弹弓偷袭他们的那个人。
“弹弓张!”马氏兄弟立刻认出了这个他们一直在苦苦找寻的仇人,从飞驰的马上跳了下来,心有灵犀地一起杀了上去。
这六个人此时都未蒙面,郑玉泉也发现了那个从自己手中逃走的刀疤脸,也不搭话,飞身下马,挥剑便刺。
身后两人也各自找上一个对手,几个人顿时战作一团。
杨天义挑选这五个骑马之人都是有用意的,要么身手不错,要么孔武有力,组成突击小分队,目的就是缠住对手。
只是他没想到马氏兄弟一向共进共退,他们祖传的招式也是合击之术,所以,现在留给自己的还有两个人。
这两个人身形体态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都是健硕有力的样子,一个使刀,另一个手中拿的却是三节棍。
一长一短,一硬一软,很难对付。
到这份上了,再难,那也得硬着头皮上!
这两个家伙也看出杨天义是个首领之人,互相对视了一眼,也不管其他同伙的战况,一起向他杀了过来。(..info棉、花‘糖’小‘说’)
只见杨天义手擎青锋宝剑,单腿起势,跨步扭腰,沉步错掌,挽了几个剑花,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呔!兀那贼人,报上名来,大爷我手下不死无名之鬼!”
这是影视小说作品中常见的情节,杨天义初学乍练,倒也有模有样。
那两个大汉丝毫没有配合杨天义作秀的觉悟,一人一句“少废话”、“你找死”,说着,便一左一右把他围了起来。
杨天义苦笑一下,“原来古代人打架并不像武侠小说中描写的那样繁琐煽情,看来小说看多了是会误导观众的。”
想到这里,杨天义做出了一个让两名大汉目瞪口呆的举动!
杨天义,他居然把手中的宝剑用力地插进了土里!
然后,不慌不忙地从怀中掏出一把黝黑的匕首。
转眼间武器从三尺缩短至三寸。
两个大汉一开始还在怀疑这是哪个门派新创的奇怪招式,待看到杨天义掏出匕首,竟哈哈大笑起来,却也不再废话,挥起刀棍直接便向杨天义身上招呼。
他们哪里知道,杨天义这位曾经的一流杀手根本就不会用剑!
而同时被他们所误解的就是,杨天义的弃长就短其实反而是扬长避短。兵器的趁手与否直接决定着战斗技能和战斗力输出值的大小。
玩过网游的都知道!
可惜这两个家伙没玩过,所以他们不知道。于是他们就犯下了一个低级错误轻敌!这可是一个致命的错误!
因为,已经致命了。
杨天义侧身避开刀锋,又一个矮身躲过三节棍,顺势在地上一个翻滚,起身时已经站在了“三节棍”的身后,手起匕落,插进了“三节棍”的后心,肩膀用力一抗,“三节棍”已经失去生命的身体便向“大刀”扑去。
“大刀”还没意识到突变已生,闪身躲过,挥刀直劈。但是杨天义的招式实在是与众不同,特立独行,完全没有“大刀”规划中的那种情形:我出招式甲,你用招式乙破解,我不待甲招用老,换成丙招,而你则用丁招拆招,我便抓住破绽,以戊招建功立业
杨天义压根就没有武林中人这般潜规则意识,他所考虑的只有一样:速度!所以他没有按照“大刀”设想的去封挡当然“大刀”也就没有机会使出化劈为削而是顺着刀锋的来路以一个360°旋转,直接转到了“大刀”的身侧,回手又是一插,匕首在“大刀”的后心处直没至柄。
“大刀”心里这个纠结啊:这家伙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我的三十六式天罡刀法还有97.2%都没使出来呢。
“你赖皮!”“大刀”倒下之前总算不忘补上一句台词。
仅仅两招过后,这两人便已一命呜呼,况且还是两个武功颇为不弱的人,这是一种怎样的战斗效率啊!
杨天义的这种打法,让偷眼旁观的“弹弓张”心下骇然。
马氏兄弟配合娴熟,一人专攻上路,一人专攻下路,招式简单而有力。但是他们打法只有在两军对垒的战场厮杀时才能发挥奇效,而对于和“弹弓张”这样的武林高手单打独斗起来,就没什么优势了,对手腾挪闪跃间,便让两兄弟顾此失彼,难以形成有效的合击,反而在“弹弓张”的防守反击下左支右绌,渐渐地有些疲于应付了。
而更加力不从心的则是郑玉泉郑大小姐。
她曾与“刀疤脸”交过手,原本就不是他的对手,刚开始凭着一股狠劲还能堪堪斗个平手,时间一长,毕竟是女子,气力稍有不及,便有些招架不住了。
正在这时,忙里偷闲的“弹弓张”竟向郑玉泉发射了一枚钢珠!
“弹弓张”清醒地衡量着战场的形势:杨天义已经结束战斗,如果找上自己报仇,自己肯定对付不了三个人,只有解决掉形势最弱的郑玉泉,让“刀疤脸”腾出手来接上杨天义,自己再尽快解决掉马氏兄弟,才能整个的扭转眼前不利的局面。
他的兵器决定了他的性格:喜欢偷袭。对杨天义是这样,对郑玉泉也是如此。
杨天义还没决定先去帮谁郑玉泉快坚持不住了,而“弹弓张”却是自己必须要灭口的人见此情形毫不犹豫地甩出匕首,准确地击落了那个偷袭的钢球,然后对马氏兄弟叫道:“你们去对付刀疤,让我来收拾他!”
“没想到,咱们这么快就又见面了!”杨天义话音未落,便已冲了上去。
“弹弓张”是杨天义杀人的目击证人,而他屡施偷袭的下流行径更让他下定决心灭了他!
小说影视作品中武林高手举手投足之间杀人无数,而且官府似乎从来都是不管不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古代完全是一个不讲杀人偿命的毫无法制的社会一样。对此,杨天义当然不相信。
所以,他必须在拥有杀人授权的时候,解决掉自己未经授权的杀人行为的唯一人证张海夫妇可以排除在外弹弓张!
而郑玉泉则完全是另外一种理解了:他能在紧要关头救下自己,说明他一直在照看我,他要去杀掉那个偷袭我的人,也一定是想替我出气!他这是在用行动表明他对我好!
被替换下场的郑玉泉此刻完全忘记了身处何境,只觉得浑身上下弥漫着一种幸福的热浪,小家碧玉般偎坐于地,单手支颐,脉脉含情的双眼目不转睛地跟随着杨天义一块儿上下翻腾。
为什么是上下翻腾呢?因为杨天义决定用泰拳来对付“弹弓张”!只有泰拳才能达到打得他鼻青脸肿得连他老妈都认不出来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报那一弹之仇!
“弹弓张”使一把铁弹弓,近身搏斗时两个弹弓叉上各伸出一根钢刺,此时的弹弓更像是一个大号的两齿餐叉。钢刺的顶端幽幽泛着黑光,显是喂有剧毒。
杨天义可不管什么毒不毒的,助跑两步,飞身跃起,一个膝撞直奔“弹弓张”胸口,“弹弓张”举叉便向他的膝盖刺去,杨天义早有准备,一个肘击正中“弹弓张”手腕,只听“咔嚓”一声,“弹弓张”已是手腕骨折,钢叉也脱手而飞。
“弹弓张”还未来得及替手腕喊疼,胸口已经被膝盖撞到,一阵剧痛传来,顿时便有点心率紊乱了。忽然感觉眼前出现一团黑影,还未来得及反应,脑袋“轰”地一下就蒙了正是杨天义高高跃起,以双膝狠狠地在他的脑袋上来了个对撞,顺便在头顶又是一记漂亮的肘击。
“弹弓张”此时深刻地亲身体会到当年被鲁提辖拳打的镇关西是何种感受了,当真是油酱铺、彩帛铺、还有全堂水陆道场一齐开张。此时的他,口鼻中充满了血腥的味道,眼前全是五颜六色的星星,双耳则是轰鸣不止,早已是失去了战斗力。
而更令“弹弓张”愤慨的是,鲁提辖打过三拳就走人了,而对面这位,却好似把自己当做沙袋一般,膝撞、肘击,肘击、膝撞,长江后浪推前浪,连绵不绝浪打浪他早就想躺在地上了,哪怕是趴着也行,可就是没这个机会。
他始终保持着颤巍巍站立的姿势,直到失去所有的知觉挂掉。